2008年12月15日星期一

拾金不昧

早上去买菜,刚下车便差点踩到一枚玉介指.
我四周望望,很多人来来往往.
我迟疑了一下,把它套在右手食指上,买了菜,就回家.
么女看见了,有点不高兴的问:"妳怎么不在那边等,看看有没有来找?"
怎么等?
老实说,这是真玉抑或假玉,我也不会分辦.
后来,我把介指放在观音菩薩旁.
我记得当么女还唸一二年级时,有一次假期我们到马六甲游玩,在步行回酒店时,么女捡到一叠三百五十元美金.
当时夜黑人静,我们一家五口走过昏暗的路边停车位.黑暗中么女脚踏到东西,也不知年纪小小的她为何那么好奇,顺手把那东西捡起,借着不太亮的路灯,我们才惊见那是三百五十元美金!
那个时候,我们立在那里,开了个家庭会议,看要如何处置这么钱?
等失主出现?
交给酒店管理层?
交给警察局?
小学作文都会写"拾金不昧"啦,可是我们呆了十五分钟,连个鬼影也没有.
钱是沒有任何东西包着的,交给酒店或警局,应该也交不到失主手上.
后来我们议决:就收下吧!
么女今年十五岁了,还是认为我们应该有拾金不昧的精神,这令我有点愧疚,是否不应捡起,就让失主自己来寻找?
如果是你,你会怎么办?
请教教我.

3 条评论:

菲尔 说...

是你的福气。
捡起来吧。

Vivian Ng 说...

拾金不昧是应该的。但是。。。如果只是一个不懂是真是假的小东西,而且也不懂怎样给回失主,那就不要想那么多了。但是。。孩子那方面,或许你再多加解释吧。

薰衣草夫人 说...

放假前一天,长女在校门口等候同学时,不小心望见地上有张十元钞票,她不敢捡.后来她的同学骂她笨,捡了一起去麦当劳吃掉,回来后长女很内疚.我只好问道:"那当时妳想怎样?交到警察局去吗?"
原来小学老师教的作文"拾金不昧"真管用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