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ase 1:吉隆坡推事庭裁决公正党巴都国会议员蔡添强咬伤警员案罪名成立.
推事的判决指蔡添强仅是一昧做出否认,因此他发现蔡不是一名有公信力的证人.
他承认录影中没有显示咬人事件的发生,但他相信它的确发生.
Case 2:首相纳吉指出,经过反贪污委员会的调查,发现证据不足,因此政府不会提控"林甘影片"司法丑 闻事件的主角林甘.
反贪污委员会开设了四个档案调查,但没有证据证明法官委任出现了滥权现象.
Case 3:泰国著名法医普缇在赵明福死因调查庭上的供证,推翻了我国两名法医对赵明福死因的看法.
普缇对赵明福身上的伤势的论点,和我国两名法医的结论完全相左.
她说:赵明福有80%的可能性是遭到他杀,只有20%可能死于自杀;他们则认为赵明福极可能是自杀.
无独有偶,这三个case都与证据有关,但有趣的是:一个是没有证据,但相信被告有罪而裁定他有罪;一个是开了四个档案又设了皇家调查委员会,结果找不到证据;另一个是有多个证据,但诠释,鉴定与论点却又令我们这些凡夫俗子多了许多想像空间.
记得看过美国神探李昌钰的电视专访,他认为所有干过的事(指案子),必会留下痕迹(指证据),而这些微小的蛛丝马迹,就是破案的根本.人家常言:证据会说话,应该就是这么一回事.
翻了字典,"证据"的注解是:能够证明某事物的有关事实或材料;只是在我国司法界,似乎又有另一种诠释.
19 条评论:
唉!对大马的司法界,我............
...............
...............
无话可说。。。。。
真的很气咯!废话连天,人也是他们,鬼也是他们!
一可以无中生有;
二可以视若无睹;
三的证据会不会不成立?
到底马来西亚‘能’些什么?
蔡添强那个case的判词已经是笑话。他们真要如此说吗?
最近看了很多这些文章,郑丁贤那些,发现到我们的国家真的很悲惨.
心寒齿冷.
证据已被权力吞没......
唉。。。我也不知该说什么了。
好失望!
证据必须"确实"存在,却一大堆地被抹灭。
法庭怎么说,怎么判,就是“判决”。受审人及民众必须尊重法官的判决。
我们要确保司法公正。人家马哈迪还盼着上法庭自辩呢!不是为了证明自己无辜,法律可以还他一个“正名”?
因为蔡非律师,说不出林甘的名言,所以有罪。明福弟弟生时有口难辨,死了更是任人宰割!大马能啊,有什么是不能的!
霓霓:相信很多人都像你我般感到无奈.
验光师:已经无力气再气了.
marytance:笑话呀!马来西亚太多笑话了.
Botak:索利啦,那个王八就是这样说!
周某:我们的国家,越来越像暴君国.
安哥爵:我想你回来时,连地上的一粒沙子都会让你感触万千.
珠英:我置疑那些所谓的证据.....
诗艳:别说了,我们只能无言....太无奈了.
紫君:什么叫司法公正?太多的案件得不到应得的结果,改天我们这些小市民该何去何从?
名师安娣:我们看连续剧,有时会批评剧情不合逻辑,原来同样的事也可以发生在我们的国家.呜呼哀哉!
马哈迪朝代死灰复燃。
我们的国家有这样的专业人士,的确是够悲哀的。
马来西亚是个讲“法力”的国家。
Jess
http://kidsislands.blogspot.com/
cityding:可笑的是老马还在放马后炮讲风凉话.
走过岁月:也可耻和可笑.
Jess:没错,已达无法无天的田地.
不懂夫人是否有发觉
虽然 Accountant General 的报告书是数百页厚厚的
但报纸上 (the star) 却喜欢选择刊登 槟城、雪兰莪、吉打州的 ’舞弊‘ 行为
其他州属的, 都被 ’选择性‘ 的过滤了
真的是很无耐...
大家心里面都太多的不满.
庆幸的是年轻一代也看到了,体会到了.
燕仔:真有此事?你说会是巧合吗?
papa &mama:年轻的看得清楚,是悲?是喜?我宁愿他们像我们当年一样天真无邪没有忧愁.
发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