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费城过了两夜,儿子於昨天乘搭三小时的火车,到达纽约.
等了一个上午,再等到晚上十一点(美国时间上午十一时),儿子才上网.
他说他sick,可真把我吓一跳.
原来他和一位朋友出去,"失控"地喝多了,搞到吐翻了肚,早上起来头疼如撕裂般.
其实美国政府禁卖酒给二十一岁以下的人,儿子"幸运"过关.
以前唸中学时,儿子非常抗拒喝酒,真的是滴酒不沾.是我这个妈妈教儿子喝酒的.
我认为还是学会喝一点酒好,尤其是将来工作时,多多少少会有一些社交应酬,喝一点酒也是一种礼仪.
我还特别训练两个女儿,以免以后被人灌醉!
不过儿子也非海量,这次喝醉,可有他受了.才聊几句,便因头疼难顶要去睡觉了.
反正他会在纽约呆几天,也不急着看看這个大都会了.
没有评论:
发表评论